他和她一同去戶政事務所完成了離婚手續,這是他們結婚後,少數幾件一起完成的事情。他早就不愛她了,或者他根本沒有愛過她。二十五歲那一年,正值青春,他狂歡了幾個晚上,後悔了好幾個年頭。

 

他直想逃跑,在她拿著驗孕棒從廁所走出來的時候。她挺著身子參加畢業典禮,他沒有出席,只是在出門上班前恭喜她。孩子生下來後,他們一家三口窩在一間十三坪的小套房,他負責賺錢。他總是覺得疲憊,尤其在回家後看到滿地的玩具,和笑得無憂無慮的太太。

 

說實話,她不是多糟糕的妻子,她的廚藝與日俱進,每天中午的愛妻便當,都引來同事羨慕的眼光。他們的女兒遺傳到她的桃花眼,笑起來如月彎的模樣特別惹人疼愛,在她的細心呵護下長成一位白胖胖的小女孩。

 

但細數起來也沒什麼太快樂的回憶。她是朋友的堂妹,主動貼上來的年輕女孩,當時他正單身也沒什麼好推遲的。血氣方剛的年紀,隨便都能被挑起慾火,他們愛得熾熱,雖然每當她說話的時候,他都只顧著滑手機。

 

他們一前一後走出戶政事務所,他依舊盯著手機,往那台飽受風吹雨淋的藍色機車走去。她丟下一句不要忘了後天晚上,就轉身往公車站的方向走去。他想他終於重獲新生了,從這日復一日的輪迴中解脫。

 

在簽字的時候,他的眼前曾閃過女兒的燦笑,但也就只是閃過而已。他坐在機車上,感受微冷的秋風,按下發送:「抗戰成功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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